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公告】电子抓拍!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不戴头盔!

  • 细水长流
楼主回复
  • 阅读:33589
  • 回复:0
  • 发表于:2020/5/7 0:24:01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高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转发感谢您将文章转发至朋友圈

免费发招聘求职、租房售房、 二手生活信息

支持感谢您把“高阳信息网”推荐给你身边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机动车副驾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进行电子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主城区电子警察将增加抓拍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电子警察设备将全天候自动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法,文明、安全行车。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6日


求职者参加方式

添加“高阳信息网客服”微信



△长按识别进入△回复求职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