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淤村执法站的民警在河龙线79公里处开展违法行为的治理。14时58分,一辆摩托车向检查点行驶而来,发现执勤交警后,该驾驶人神色略显慌张,民警立即示意该其靠边停车。当询问该驾驶人是否有驾驶证时,该驾驶人表示有,但是哪种类型的驾驶本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在与驾驶人交谈中,执勤交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较为浓烈的酒气,其有酒驾嫌疑。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该驾驶人这才承认自己确实喝了几瓶啤酒。
经查询,该驾驶人不仅仅有酒后驾车这一违法行为还有多项交通违法!其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且其驾驶的摩托车也已达到报废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郑某某实施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摩托车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