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定市盛信投资公司
有关人员依法立案侦查的公告
高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保定市盛信投资公司佟晨、王朝、张宾妍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和资产追缴、核实、确认工作。
为了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请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人员,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案群众需提供的登记材料:
1、合同签署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收据、借款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支付产生月份开始,并勾画出支付本金记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支取现金的凭证);
4、收取本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利息或本金的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接受本金和利息的记录)。
以上复印件需要逐页签名,按手印。
受理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5日。
登记地点:高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高阳县兴阳路120号)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人:汪警官 李警官
联系方式:18632262885
13230255800
高阳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