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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255万起拍!高阳县西外环东侧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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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5 22:34:58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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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拍卖
位于高阳县西外环东侧
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处的公告

(第一次)


高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1日10时至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国有土地面积978平方米,土地证号高国用(2008)048号(可以过户),土地性质商住综合,终止日期2047年4月6日, 其临街门脸建筑面积275.4平方米,总层数2层,房屋产权证号00311-2号(可以过户),房屋产权证号00311-1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886.64平方米,该证上房屋有部分改建未登记,实际建筑面积与产权证登记不一致,以实物为准(其改建建筑面积约为239.14平方),该处房产现被执行人居住,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交付。

起拍价:25500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高阳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

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委托人与受托人携带各自身份证来高阳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高阳县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涉案标的涉及违章、罚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增值税、房产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负担,契税由买受人负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与高阳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号。买受人应当在2021年10月15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高阳县人民法院签署《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高阳县人民法院,账号:6232635000100970843 ,开户行:中国银行高阳支行,行号:104136200018。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罚款、违章最终以车辆管理部门出具信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高阳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15188759988。

法院咨询电话:张17331288680(工作时间)

高阳县人民法院电话:03126699005

监督电话:0312-6699005

 

高阳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来源:高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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