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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高阳县教育创新发展“1+9”系列文件重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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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9/9 21: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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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发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重振高阳教育辉煌,我县制定出台了“1+9”系列文件,本期将为大家作摘要解读。



01
高阳县振兴基础教育“三年大变样,六年大改观”行动实施方案


围绕一个目标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六年大改观,进入全市教育第一平台
抓好两支队伍校长队伍、教师队伍
实施三名工程名师、名校、名校长
强化四个举措开展动态考核点评、加强教育督导、加大教学常规管理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五个提升教育开放水平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师校长整体素质提升、教科研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高阳县振兴基础教育“三年大变样,六年大改观”行动,逐步实现教育强县目标,让孩子们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高质量、高水平、高品质教育。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体系更加完善;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培树一批在社会上享有盛誉的名师、名校长。

主要工作内容
1.建立优秀人才库。每年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拔160名中青年教师进行培养,评选出100名县级骨干教师。选拔80名中青年主管教学的领导干部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每年从中评选出15名优秀科研干部,作为学校领导干部的储备力量。选拔60名中青年校长进行为期3年的培养,每年从中评选出10名具有市、县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校长。
2.实施名校长领航行动。改革选任机制,对校长实行全员聘任、竞争上岗,校长任期一般为3年至6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2年,尊重校长办学自主权,校长提名推荐副校长,自主聘任中层干部。建立激励机制,在全县范围内评选认定功勋校长、名校长、骨干校长,对被认定为高阳县功勋校长的,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3.实施名师强基行动。建立骨干教师、名师、功勋教师成长梯队,择优推荐参选省市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燕赵名师、教育家型教师。对被认定为高阳县功勋教师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从骨干教师库和名师库中择优评选出卓越教师成立县级名师工作室,努力建成市级名师工作室。
4.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按照一定比例,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坚决打击跨市违规招生行为,减少学生外流,吸引学生回流。自2022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学校在我县招生。
5.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学校领导要带头兼课,回归教育本位、回归课堂,兼课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不兼课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6.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度学校建设项目:实施原西街小学改扩建、庞口中学、晋庄中学食堂改扩建项目,力争新高中项目开工建设,谋划职教中心改扩建、东街小学迁建等项目。2023年度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新建高中、职教中心改扩建、东街小学迁建、八果庄幼儿园综合楼等项目。
7.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严格教研员准入条件,新补充的教研人员必须从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且取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对象中遴选。
8.实施义务教育“双减”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杜绝教师承担与教学任务无关的工作事项。
9.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各级各类督学,县级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在校生1800人以上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备。落实督学责任区督导制度,挂牌督学对责任区学校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
02
高阳县尊师重教若干措施


1.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

2.实行职称评聘倾斜。2022年底前,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分别提高到6%、10%、30%、35%,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庞口镇、庞佐乡、西演镇潴龙河以东)岗位设置比例在此基础上继续上浮3%。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实现职称评定与聘用的有效衔接,对取得高级、中级职称的,及时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3.奖励优秀乡村教师。实施优秀乡村教师奖励计划,每2年组织一次高阳县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奖励工作,对确定的优秀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工作者颁发奖励证书,并一次性每人发放奖金5000元。

4.保障教师权益。政法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成立校园纠纷处置小组,切实维护教师人身权益、惩戒权利和人格尊严。全面落实教师定期体检制度,每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免费体检,设立教师就医绿色通道,教师优先挂号和就诊。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鼓励房地产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购买住房时给予一定优惠。


03
高阳县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1.夯实职业教育办学基础。实施中职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建设高标准的职教中心,积极推进高职学校建设;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2.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搭建就业需求平台,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畅通人才培养渠道,扩大“3+2”中高职专科段贯通培养规模,新增“3+4”中高职本科段贯通培养模式。

3.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师奖励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提高职业学校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

4.发挥职业教育社会培训功能。树立市场化的培训理念,落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聚集优势资源开展高质量社会职业培训。

04
高阳县加强卓越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措施

引进对象

1.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上推广,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省教学成果奖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2.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校校长、名师;

3.由国内、省内教育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省级以上理论研究成果的优秀教育团队;

4.获得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称号的人才;

5.能满足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急需,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优秀人才。


服务保障项目

1.职务荣誉保障。第一至三类卓越教育人才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领域、工作方向等情况,按照国家和省表彰奖励相关规定分别授予“高阳县教育首席专家”“高阳县教育专家”等荣誉称号。

2.职称评定。卓越教育人才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优先推荐;卓越教育人才在我县公办学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任职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限制;对引进的卓越教育人才在外地取得的业绩成果予以承认。

3.绩效奖励。卓越教育人才在我县服务期间,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工作业绩,第一类卓越教育人才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绩效奖励(税后,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按属地原则纳税至主管税务机关,以下同);第二类卓越教育人才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绩效奖励;第三类卓越教育人才团队核心成员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绩效奖励;第四类卓越教育人才由财政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绩效奖励。

4.工作经费。第一、二类卓越教育人才主持的名校长工作室由财政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工作经费保障;第二类卓越教育人才主持的名师工作室由财政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5万元工作经费保障;第三类卓越教育人才团队由财政每年给予每个团队50万元经费保障。

5.项目申报。卓越教育人才申报县级以上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和重点人才工程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立项、优先支持。

6.住房保障。长期在我县工作的卓越教育人才租赁住房的,给予一定租房费用补贴。其中第一类卓越教育人才每月最高2000元,二至五类卓越教育人才每月最高1000元。

7.子女入学。卓越教育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在高阳县域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由教体局择优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05
高阳县关于设立教育创新发展基金和专项奖励资金的方案


高阳县教育创新发展基金
发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和企业捐资,设立教育创新发展基金,基金由高阳县慈善协会负责管理,教体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基金用途为资助贫困教师和学生,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对全县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高中教学成绩教师奖:高考进省前100名(裸分)1人,奖励班主任团队100000元;高考进省101-500名(裸分)1人,奖励班主任团队50000元;高考录取原“211、985”高校1人,奖励班主任团队10000元(以上不重复发放);根据市教科所一模测算对平均分全市排前6名的学科,奖励学科教师人均10000元(由学校二次分配);对口高考每考入原二本以上院校1人,奖励班主任团队10000元。
小学、初中教学成绩教师奖:教学成绩奖励以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科优胜奖测算为标准,学科优胜奖一等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二等奖获得者1000元。
优秀学生奖:①获得高考河北省总分(裸分)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学生分别奖励100000元、80000元、60000元。②获得高考河北省总分(裸分)第4—100名、第101—300名、第301—500名的学生分别奖励40000元、20000元、10000元。③获得高考高阳县总分(裸分)前5名的学生,分别按第一名6000元,第2—3名每生4000元,第4—5名每生2000进行奖励。此项奖励不与第①、②项累加。④对中考总分(裸分)居全县前10名且在高阳就读高中的学生,分别按第1—3名每生20000元,第4—6名每生15000元,第7—10每生10000元进行奖励。
对其他做出突出教学成绩的校长、教师以及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一事一议。

高阳县教育创新发展专项奖励资金
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2021年拨付启动资金200万元)设立教育创新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县长专项奖励资金)。资金由教体局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奖励为教育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校长和教师。
特别贡献奖:奖励人大附中深圳学校王华校长名师团队,奖金100000元。
功勋校长奖:每年经评选对5名优秀校长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0元。
功勋教师奖:每年经评选对20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
公办寄宿制学校管理优秀奖:每年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每班10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人员和金额。
其他奖项:对其他做出突出教学成绩的校长、教师给予奖励,一事一议。
06
高阳县功勋校长、功勋教师评选办法


功勋校长评选条件

任校长累计满5年,任职期间,学校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并具备下列条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工作作风优良;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 ;学校教学成绩突出。


功勋教师评选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守教育教学一线,近10年获得学科教学质量优胜奖;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曾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特级教师的优先推荐。


推荐评审程序

1.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教体局评审。由高阳县教体局功勋校长、功勋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认真审核,确定获奖人选。

3.县政府审定。教体局将获奖人选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县政府确定后进行表彰。

07
高阳县关于增加教师编制的实施意见


1.加强教师编制配备。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两年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对于政府招聘的未入编教师,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逐年分批入编。对于新核定岗位数与原有编制数的差额,招聘聘任制教师。

2.明确编制配备标准。将县城、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高中师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幼儿园为1:5—7,特殊教育学系按照1:3—4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

3.加强非教学人员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中小学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比例,逐步压缩编制,高中占比不超过15%,初中占比不超过12%,小学占比不超过9%。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08
高阳县教师职称评定暂行管理办法


1.职称评定向农村教师倾斜。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申报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2022年底前,在国家新出台的岗位设置比例基础之上,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再上浮3%。县城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定高级教师职称,任现职后应具备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2.职称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评定指标分开,教学一线教师占比不低于93%,其他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占比不高于7%。一线教师评定指标根据学校教师人数等情况,按比例直接分配到校,由学校负责择优推荐;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评定指标由教体局统一使用,由教体局负责择优推荐。

3.加强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职称申报评定,超出岗位设置数额的,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定。职称申报推荐量化积分排名中,重师德、重业绩、重贡献。

09
高阳县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思想道德规范

1.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以及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严禁发表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禁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传销、迷信及黄、赌、毒等活动。


教育教学规范

1.尊重学生人格和学生差异,不挖苦讽刺侮辱学生,不使用“教师忌语”,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关爱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残疾、家庭有特殊的学生。

2.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个方面的管理。

3.认真制定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擅自缺课和调课。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4.严明工作纪律,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严禁参与聚众闹事、非法集会、上访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学习、培训须经批准,自觉服从组织调动和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5.坚决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得在校外其他机构从事兼职兼课,不能将本校的学生介绍到其他机构,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不私自滥订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和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


日常礼仪规范

1.仪表(包括发型、穿戴、化妆)大方、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不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

2.自觉维持学校秩序,不随意引外人进入校园。不说损害学校声誉的话,不做损害学校声誉的事,如发现此类事情,及时上报学校。


10
高阳县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校长纪律行为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对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认真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到位。不准散布与党和国家政策相违背或有损于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准组织或参与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活动。

2.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组织原则,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

3.严格执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必须按规定向上一级领导请示,工作处理完毕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乱收费。学校财务支出要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校长廉洁行为

1.禁止收受或变相收受教职工、学生家长及与工作相关的联系人员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从事第二职业,直接或以投资入股等形式间接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严禁从事有偿性的中介活动,收受回扣、好处费、咨询费等。

2.不得以权谋私。不准本人及其亲属经营、承包学校伙房、小卖部等;不准用公款组织、参加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旅游等消费娱乐活动。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其他时间不准酗酒。严禁组织影响教育形象的吃请活动,严禁参加学生家长的宴请。


校长业务行为

1.加强班子成员间的团结教育,坚持把培养中层领导干部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培养学科带头人,培育更多模范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功勋教师。重视研究成果在实际教育教学中的推广和应用,规范管理课题研究。严禁组织、参与或者支持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

2.坚持教育教学质量主线原则,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严格落实领导兼课、听课、评课制度。

3.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和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与排查,建立应对各类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集体外出,须报教体局批准。


校长礼仪行为

1.工作期间,待人接物热情、礼貌、周到、大方,彰显文化素养言谈举止文明、规范,提倡讲普通话,对来校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回答,不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2.仪表大方、整齐、清洁,着装得体、整洁。男校长不留长发或怪发、蓄胡须,女校长不化浓妆、染艳丽彩发,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配饰,自觉为教师学生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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