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高阳多人被处罚

  • 农民
楼主回复
  • 阅读:1605
  • 回复:0
  • 发表于:2022/4/9 22:15:30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高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尤其是4月2日0时,我县实行区域封控以来,高阳县公安局坚持一切工作向疫情防控聚焦,紧盯典型涉疫类违法犯罪,快查严打,高压震慑,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全力维护我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01

2022年4月5日14时许,高阳县公安局民警在执勤巡逻中发现,王某不遵守防疫规定,私自外出捕鱼。经查发现,王某拒不执行高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不顾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偷偷外出,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高阳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02

2022年4月2日、4月3日,李某不听从本村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劝阻,两次强行闯卡外出,拒不遵守执行防疫规定。


因拒不执行高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高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03

2022年4月3日16时许,许某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发布防疫不实言论,故意抹黑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高阳县公安局对许某依法进行行政拘留。









高阳公安提示:

目前,我县虽已调整为区域管控,但是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仍然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管控状态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聚集,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防线。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锦华街道派出所、庞口镇派出所、蒲口镇派出所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