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离谱!酒后开走别人车,交警来了酒还没醒!

  • 细水长流
楼主回复
  • 阅读:644
  • 回复:0
  • 发表于:2022/5/26 8:56:20
  • 来自:河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高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成了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共识
但酒后出现的各类闹剧仍屡见不鲜
近日在保定清苑区一男子酒后
竟然将别人的车开走了!







当日15时30分许,崔先生驾驶一辆红色出租车到清苑区莲池南大街某五金店购物,考虑到时间短暂,崔先生既没有锁车也没熄火就将车停在路边,下车走进店铺内,没想到一分钟后,一名绿衣男子从车后方晃晃悠悠走来,先是走了过去,没走出几米后,该男子又折返回来,在车窗处张望了一下后,竟然坐上车开起来就走

两分钟后,从商店走出的崔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辆丢失,当下报了警。





接警后,警方迅速追踪到该红色出租车的所在位置,派出所民警和执勤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警方到达后,发现绿衣男子陈某满身酒气坐在驾驶位,执勤民警要求其配合接受检查,但其拒不配合,随即警方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6.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询问,绿衣男子陈某当天中午在清苑区某小区和亲戚一起聚餐,期间三人共喝了一斤半的白酒,酒足饭饱之后,陈某离开了小区,在路上见到了没有熄火的出租车,在酒精的作用下驾车扬长而去,直至被警方查获。经查,陈某名下的机动车为一辆手动挡白色越野车,和红色自动挡出租车大相径庭。





陈某因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被警方吊销驾驶证,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其已被移送检察机关,面临刑事处罚。而陈某未经同意私自开走他人车辆的行为也将承担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