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中的一种,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因此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关系,实质上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二者在目的、实施方式、待遇项目和水平等多方面均有不同:
1、保险的目的不同。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分解企业风险,不以经营为目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险则以营利为目的,寻求利润最大化。
2、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
3、保险的项目和水平不同。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订标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双方约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保险的管理体制不同。工伤保险是由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由金融单位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
因此,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而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则由各单位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