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涉案标的涉及违章建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与高阳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号。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7月11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高阳县人民法院签署《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高阳县人民法院,账号:6232635000102399413,开户行:中国银行高阳支行,行号:104136200018。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高阳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8、该房产尚未腾空,本院负责交付。
9、过户费用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由被执行人负担,契税由买受人负担,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特别说明:拍卖款优先给付案件申请人,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拍卖款足以支付案件申请人债务,买受人可持垫付税票来高阳县人民法院办理手续,如不能支付买受人可向被执行人追偿。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2年6月2日至7月4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
服务热线河北国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7731897285
法院咨询电话:王法官15830286763、张法官17331288680(工作时间)。
座机0312-6699081
监督电话:0312-6699005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淘宝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高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