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一:代办员代征模式。由基层税务机关与村委会、居委会、大学等代征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指定代办员,进行代征。代办员可以收取现金;但更加鼓励代办员使用便携式自助终端收缴费款,缴费人只需携带身份证,通过划卡或者扫描二维码就可完成缴费,或由代办员协助使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进行缴费。
模式二:网上缴费模式。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3种方式进行网上缴费。
微信缴费,缴费人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后进行缴费。
手机APP缴费,缴费人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河北税务”APP,进入“城乡居民社保”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进行缴费。
电子税务局缴费,缴费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城乡居民社保”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进行缴费。
模式三:税务征收模式,包括2种方式。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征收大厅征收窗口缴费,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离线POS机支付;自助终端设备缴费,缴费人可在税务征收大厅摆放的自助终端设备缴费。读取身份证信息或输入身份证号后,进入“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界面进行缴费,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划银行卡支付。
各县(市、区)在本着确保参保率的同时,在以上缴费模式基础上,遵从缴费人习惯、不作大幅度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主推模式,积极推广其他模式,进一步提高征收效率。